汉语基础知识:汉字的结构划分标准
- 发布于:2022-05-26 15:14 来源:未知
汉字的形体结构可以分为汉字、部件、笔画、笔形四个层次。汉字是最高层次,部件是中间层次,笔画是次低层次,笔形是最低层次。
1.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部件构成的字,叫合体字。部件如同机器上的零件,可以拆装配,每个部件都有其独立性,一个部件中不允许包含两个两笔以上的独立部件。如“做”是由亻、古、攵三个部件构成的,是左中右结构。由此看来,由三个部件左中右横向排列的字,就是左中右结构。
上面说到的每个部件都有其独立性,是指每个部件要便于称说或变通称说,且每个部件能够另外构字。如“葵”字中的“艹”“癸”可以称说,可以构字;“癶”可以变通称说为“登”字头,也可以另外构字。因此,“葵”字是上中下结构。再如“堆”字,“土”可以称说,“隹”中分出来“亻”也可以称说,但合在一起不好称说或变通称说,又没有另外的构字能力;再说,“隹zhuī”(小鸟)是象形字,是不能拆开来说的。因此“堆”是由“土”和“隹”两个部件构成的,是左右结构,而不是左中右结构。同样,“雄”“准”“谁”都是左右结构,不是左中右结构。刘海英老师说“谁”是左中右结构,即使是从什么资料上看来的,也是错误的。
2.一个部件被另一个部件两面或三面包围的字,属于半包围结构。如:庆、病、旬、匡、闻、函。“皮”是独体结构,其中的“又”是部件,但剩下的部分不是部件(不好称说或变通称说,也不能另外构字)。其他如“发”“斤”“氏”等也都不是半包围结构,而是独体结构。
3.独体字的构成大致有三种情况: